2023客车承包经营合同(18篇)【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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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客车承包经营合同(18篇)【优秀范文】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通用18篇)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性别: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客运班车公司化、规模化、集

  第一条:经营管理方式

  甲方对乙方进行经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自己全额出资购臵

  第二条:承包经营者及车辆

  1.乙方必须是经甲方公开竞聘被聘用后的合格驾驶员,乙方

  2.车 型:
车 号:
车架号:
发 动 机 号:

  3. 车辆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经营期限届满,车辆下线或报废,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条:收费项目和标准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押金和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壹拾伍万元(其中:安全风险抵押金叁万元;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壹拾贰万元),该押金不计利息。

  2.经营期限内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车辆折旧及税金 元。乙方需在每月30日前缴清当月费用,每逾一日加收欠款总额1%的滞纳金,管理费标准甲方有权在上年度缴费标准基础上适度调整,其他税费政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3.车辆承包期内,车辆的所有权及线路的管理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承包经营权。待本经营期满后,乙方交纳的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由甲方一次性转为车辆折旧款。同时,经甲方

  4.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首年度保险费,由甲方统一购买保险,此后年度由甲方按月平均额逐月向乙方预收下年度保险费。保险费是指按有关规定和甲方统一要求,购买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商业保险等所需费用。

  5.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管理费等涉及营运相关费用项目有政策性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另行不再做补充。

  第五条: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经营所需燃油、车辆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国家政策性燃油补贴,由乙方享受,甲方统一办理。车辆维修、保养原则上在甲方指定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厂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客运班车线路经营权和车辆产权。合同期满,乙方无条件将车辆报废或下线。

  2.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司乘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3.为乙方车辆提供营运所需的相关手续,及时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检、审等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4.协助乙方处理营运过程中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

  5.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赔付。若甲方垫付有关费用,乙方全额承担;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

  6定期组织乙方及聘用驾驶员、乘务员进行安全例会学习,讨论、分析事故案例,奖评优秀驾驶员。

  7.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要求乙方按规定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8.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或大型公益活动等情况时,甲方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9受理乘客投诉,按照责任情况对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合同约定事项并按规定及时缴纳各项承包费用。

  2.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文明服务,设备完好,安全行车,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学习和相关会议。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相关手续。

  4.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做好事故现场勘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手续要求保险公司给予理赔,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

  5.爱护、妥善保管使用甲方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非聘

  6.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质量信誉考核和年度审、检等工作。

  7.乙方不得私自转包、买卖承包车辆。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本合同的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两个月未缴纳各项费用的;

  2. 乙方擅自停运或罢运、聚众闹事、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 不服从甲方统一调度排班,造成严重后果的;

  4. 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包他人的;

  5. 发生交通事故,乙方拒绝配合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的;

  6.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性质恶劣的;

  7. 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8. 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9. 用甲方车辆为犯罪分子提供运输或进行犯罪活动的;

  第十条:合同终止

  1. 甲方按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2. 本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条和第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10000元。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过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2

  甲方:(车辆持有人)

  乙方:(车辆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客运出租车的相关管理规定,为了甲、乙双方的共同的利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期限及费用

  甲方自有的 车型 颜色 车架号 发动机号 的车辆承包给乙方从事出租营运,承包期自 年 月 日止,在承包期内乙方享有经营权、收益权。

  乙方付甲方承包费为 元/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 元风险抵押金,包车期满后乙方未违反合同规定,甲方将押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二、 承包方式及承包费用的缴纳方式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承包方式为 日前一次性将承包费交于甲方。

  2、承包方式为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保险齐全的营运车辆。

  2、甲方将随车证件交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此车在乙方租车期内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承担,其他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车辆租用期内因交通肇事、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车辆因此不能营运的,在承包期内的按合同中的承包费支付,超期时间的乙方每天按一百元交给甲方。

  4、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或担保人承担,甲方可以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扣除后由乙方再次充实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若已由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5、本合同期内,车辆的维修费、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除正常自然磨损外,如有非正常损坏,必须更新维修至甲方满意,否则从押金中扣除更新及维修费用。发生遗失,由乙方承担补证及赔偿。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不得带实习驾驶员,不得将车辆转让其他人员驾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同时押金不予退还。

  8、乙方在行车中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整洁,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车辆机械损坏的全部由乙方赔偿。

  9、本合同规定承包期满10日前,乙方必须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长承包时间,或者承包期满后解除合同。

  10、因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调整,与本合同内容不符的地方,应按国家或者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修改或补充相关的内容,以书面字据为准。

  11、在承包期内,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参加车辆的年检、二类养护及营运证审验(包括车辆临时审验)、二类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修理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燃油补贴由甲方领取。

  13、酒后驾车产生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完全负责。

  14、车辆的起始6000公里到甲方指定的一汽售后服务站更换机油及空滤各一次,如无更换记录,造成车辆的非正常损坏,产生的车辆的维修及保养费均由乙方负责,不足部分从押金中扣除。

  15、乙方必须持有真实有效的驾驶证、身份证、上岗证,否则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乙方完全负责,甲方无连带责任,如上岗证或缺必须办理领证方可营运,否则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一)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如有如下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逾期未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严重违反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3、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4、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

  5、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6、因甲方卖车原因,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发生与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车辆年承包费的20%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或担保人)一份,公司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甲乙双方都认真阅读,自愿执行。

  八、本合同担保人为连带担保责任。

  九、签字押印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加强企业管理和规范运输行为,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前提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经营承包车辆

  1、车 形:
牌 照 号:
自 编 号:
核定座位:
营运证号:
购置证号:
车 架 号:
发动机号:
行驶证号:

  2、汽车牌证及其它营运手续齐全,符合车辆行驶、运营的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标准。

  第二条 合作经营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三条 合作经营承包方式

  1、乙方以自有的资金为乙方出资的全额资金,以甲方名义购车和上户、办理营运手续,由乙方承包经营从事公路运输。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经省、市交管部门核发的客运线路从事公

  3、本合同有效期内,合作经营的车辆为甲方单位的法人财产。乙方在公路客运生产的全过程中,服从甲方对人事、财务、生产、经营、安全、车管、机务、治安、消防、后勤等方面的管理并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对乙方实行单车承包经济责任制管理。乙方对经营亏损、经营中的债务及安全责任等承担完全责任。单车承包经济责任制的内容为:定额上交、成本自理、超收自留、亏损自补。

  (1)定额上交:承包经营期内,无论盈亏乙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上交承包经营费、企业管理费等费用。

  (2)成本自理:承包经营期内,乙方自行承担经营成本及其他费用开支。经营成本包括但不仅限于:参营车站的收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修理及保养费、燃油费、安检费、年审费、保险费、各种罚款、事故赔偿、雇佣驾乘人员费等。

  (3)超收自留:合同期内单车每月收入超过向甲方缴纳费用及经营成本后的余额归乙方。

  (4)亏损自补: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风险(如事故赔偿、经营亏损等)由自己全部承担,应交费用不变。

  第四条 承包期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的单车费用

  1、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经营费元。

  2、每月向甲方交纳企业管理费元。

  3、每月向甲方交纳以下税费:

  (1)按营业收入的3.42%交纳营业税;

  (2)按元/月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3)车船使用税 元/件;

  (4)代扣代缴的国家其它临时征收的税或费用;

  (5)站务公司代理业务综合服务费,按营收的2.5%计算;

  (6)按甲方管理规定按月向甲方交纳安全互助金元;

  (7)小件快运分成 元。

  4、有关费用的其他约定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信誉保证金 ),合同终止三个月后,在无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的前提下,无息退还乙方。

  (2)乙方在各参营车站应班交付的劳务费、治安费、安检费等,按车站收取数由甲方代支并向乙方收取。

  (3)遇国家法定节日和高峰运输期间,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4)甲方为乙方组织包车、旅游等客源,参照车站收取车辆应班费的标准,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5)乙方应承担甲方为维护经营参加协会所分摊的协会费用。

  (6)各种费用的计算期以该车上户日或转入日起。

  (7)承包经营车辆的各种保险,必须按甲方指定的保险机构保足各种险种,所有保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加强管理和服务。

  (8)因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提高收费标准和新增收费项目,乙方向甲方交纳的费用则作相应调整。

  (9)交纳费用的方式:由甲方在乙方的月营运收入中扣收,若乙方月营运收入款不足以抵扣当月应交费用,其差额部分乙方应以现金补足。

  (10)甲方为办理承包车辆的交通肇事、治安、违章、临时性事务等所需事务支出,或国家、政府有关部门临时性收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或乙方派员携款同往支付,确需甲方经办人直按办理的,由乙方预支给甲方经办人,办案(事)完毕,经办人与乙方结算。

  (11)因客观原因事前不能通知乙方,甲方代乙方办案(事)垫付的费用,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对合作经营车辆作为本单位法人财产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合同终止,车辆户籍权、经营证照归甲方所有。

  (2)享有交通管理部门赋予的线路牌的所有权。

  (3)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各项费用,并按国家规定上交各种费用。

  (4)车辆属乙方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甲方有权按乙方与银行方的约定、甲方与银行方的约定,协助银行向乙方收款并支付给银行。因连续三个月未付银行本息贷款的,甲方将协助银行扣押车辆,并将车辆交银行按事先约定处理。

  (5)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对本合同有关约定进行调整和修改;

  (6)有权责令乙方辞退其不按规定雇佣的驾乘人员,其雇佣的驾乘人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乙方按合同约定交清各种应交费用后,甲方应及时发放营运手续。

  (8)甲方应提供车辆经营、调度、安全管理、机务车管、站点协调、营收结算等多方位服务,协助乙方作好车辆年检、证照年审、车辆保险、事故处理等工作。

  (9)组织乙方参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交通安全、优质文明服务等方面的政治、安全、业务学习和培训。

  (10)除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外,乙方无违约行为,不得终止本合同或转让承包经营车辆。

  (11)车辆车身、内饰等的广告发布权和收益权属于甲方所有。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享有收益权。

  (2)合同终止,无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的前提下,有权办理车辆过户,甲方应予协助,过户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清各项费用,并承担其它各项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承包经营车辆转让、租赁、抵押或设定他项权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因交通肇事、违章扣车(证)、脱班、治安处罚等造成车辆停运、罚款、经济赔偿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加收5%的信誉赔偿金。

  (6)自觉遵守营运线路和各站点、所在地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信誉,做到安全生产、优质服务、依法经营。

  (7)乙方须确保车辆行车安全,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持车况良好,妥善保管各类营运证件(牌、照),如发生损坏或遗失,相关损失费及罚款由乙方承担。

  (8)按甲方的规定参加各类政治、安全和业务学习。

  (9)不得伙同其他车辆经营者进行聚众闹事、停运、罢运等违反国家运政管理的行为。

  (10)乙方所雇佣的驾乘人员须符合甲方关于驾乘人员条件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得截留乙方应获得的收益。如无正当理由截留、占用乙方应得的收益,除全数退还外,另向乙方每月支付截留额5%的违约金。

  3、乙方不得拖欠应交甲方费用,如逾期未缴纳,甲方按拖欠额每月加收5%的违约金,如乙方拖欠累计达一个月应交费额,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停止车辆运行,其停运期间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的各种费用,仍由乙方全额交纳。乙方不得以停运为由,拒绝履行乙方与贷款银行方、乙方与甲方的各种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

  4、不论何种理由和原因,罢运、停运、聚众上访均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如因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服务质量或其他严重违规经营行为,造成甲方线路牌被行业主管部门注销的后果,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同时,车辆残值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期限届满;

  2、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提前终止;

  3、因甲方线路牌被行业主管部门变更、取消等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合同终止(如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改变经营方式,如某线路实行公司化经营或进行公交改造等。);

  4、承包车辆报废(或不符合营运条件)、灭失,本合同终止;

  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其他事项的约定

  1、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有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

  2、若国家税金、规费增加,其增加部门应由乙方承担并如数缴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补充规定。

  4、是甲方的下属单位,受甲方法人代表全权委托代表甲方签订本合同,并享有和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本合同生效前甲乙双方签订的与合作经营承包车辆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全部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6、因本合同履行发生,双方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向配合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购车资金及按规定交纳的各类费用交付甲方时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4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合同。

  一、承包车辆、班次与承包期限

  1.1、乙方向甲方承包 牌客车一辆,车辆自编号:湘D ;标记吨位 吨;标记座(卧)位 座(卧),经营甲方 至 线路的客运班次。

  1.2、甲方为乙方提供 至 的营运线路牌和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及车辆购臵附加税缴费凭证等证件。乙方向甲方承包经营的客运线路、时间为:

  1.2.1、由 站(点)始发,途经 等站(点)至 站(点),夜宿 站(点)。

  1.2.2、返程由 站(点)经 站(点)至 站(点)。

  1.2.3、甲方 站(点)的发车时间为 (具体发车与运行时间调整服从甲方调度安排,属于循环班次的,其运行班次与时间的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八条内另附详细说明)。

  1.3、承包期限:车辆和班次承包期为 月(承包期既不得超过线路牌经营期,也不得超过车辆报废期限),即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1.4、车辆与班次的经营权属于甲方,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和车辆维修、维护。车辆保管、使用和维修、维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对车辆、车辆牌证、营运线路牌和营运证件进行出售、转让、抵押、出租或其它任何侵犯承包车辆及牌、证所有权的行为(包括对车辆进行改型),乙方不得私自对其承包的车辆、班次转包,不得以承包甲方车辆、班次的名义向外融资或募股,否则,乙方应承担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若乙方丢失或毁损承包车辆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若发生车辆(或线路)牌、证损坏、丢失或违章被没收的,所补办牌证的全部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5、合同期满,乙方须将车辆及所有牌、证交还给甲方,并在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的前提下,车辆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5.1、车辆到报废年限的,由甲方收回车辆、牌证,并对车辆作报废处理;

  1.5.2、车辆到报废年限,经甲方检验合格,乙方可继续参加甲方组织的承包;

  1.5.3、经甲方及车管部门同意后,可办理过户手续,但企业的统一标志和编号必须同时废除,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承包押金

  2.1、安全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安全押金 元,并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状。

  2.2、牌证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线路牌、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臵附加费等牌证押金 元。

  2.3、经营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一个季度的承包款 元作为承包经营押金,该款待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清算时再返还给乙方结算。

  2.4、合同期满,乙方在全部依约履行本合同条款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所交押金,但所有押金均不计息。

  2.5、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各类押金,应出具收据,乙方应妥善保管收据,不得丢失。合同期满,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收据,甲方方可按规定退款或结算。

  三、应交承包费用

  乙方应按如下约定向甲方交纳车辆折旧费、承包款、企业代收费用和其他应交费用:

  3.1、车辆折旧费

  3.1.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车辆应全额提取折旧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提前足额向甲方交纳。特殊情况,乙方不能一次性交清的,也应依本合同3.1.2条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

  3.1.2、合同期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承包车辆折旧金总额为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提前向甲方交纳车辆折旧金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下欠折旧金¥ 元,由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分 个月(每月¥ 元)于每月

  25日前向甲方交纳。不管何种情况,乙方均须按期交纳车辆折旧金,凡未交足折旧金的车辆因故需提前报废或提前终止运行时,乙方须补交足全部折旧金。同时乙方每月应按下欠折旧金金额的1%向甲方交纳资金占用费。

  3.1.3、遇提前终止合同,甲方需收回车辆经营权时,甲乙双方应按如下约定结算折旧费;第一年为30%,第二年为20%,第三年为2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5%,第六年10%,车辆6年折旧完。

  3.1.3.1、因乙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按6年为报废标准计算合同终止前乙方应交的车辆折旧费。

  3.1.3.2、若非乙方责任提前终止合同,按本合同第3.1.3条规定的车辆折旧率标准计算,合同终止前乙方应交的车辆折旧费。

  3.1.3.3、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按上述约定计算车辆折旧费后,乙方多交的车辆折旧金部分由甲方结算给乙方,乙方少交的车辆折旧金部分由乙方补交足。

  在承包期内,乙方按如下约定向甲方交纳承包款,企业代收费用和应交其他费用:

  3.2、承包款

  3.2.1、月应交承包款:承包合同第一年,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款 元/月。

  3.2.1.1、月应交承包款中企业管理费基数为 元/月。

  3.2.1.2、承包款递增:从本合同签订后第二年起,乙方应交承包款逐年递增,其递增比率为上一年企业管理费标准的 %(或上一年承包款数的 %)。

  3.2.2、月平均应交承包款:上述乙方月应交承包款按年度计算,乙方分年度月平均应交承包款和年度承包款如下表:

  3.2.3、承包款的调整与交纳:

  3.2.3.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当年度内,乙方向甲方应交年度承包款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月应交承包款可根据客源淡旺季进行合理分配。月应交承包款占当年月平均承包款的比例调整如下表:

  年度内,车辆中途变更、终(中)止合同,按上表约定,乙方在旺季应交纳的承包款多于当年月平均应交承包款的,甲方不退;在淡季应交纳的承包款少于当年月平均应交承包款的,乙方不补。

  3.2.3.2、月应交承包款,必须在上月25日前足额交清,否则,甲方按乙方欠交承包金额以日5‰计收滞纳金,逾期一个月,则视为乙方违约。

  3.2.3.3、节假日加班和旅客运输高峰期间以及执行上级指定的特定运输任务(包括但不限于防洪、抢险、交通战备)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指挥。

  3.3企业代收费用

  合同期内,乙方应在承包款项目之外向甲方交纳如下企业代收费用:

  3.3.1、车辆保险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按甲方规定一次性将承包车辆一年的保险费交足给甲方;合同期内每年12月25日前,乙方须将下一年度的车辆保险费交足给甲方,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代乙方办理车辆相关保险。

  3.3.2、国家营业税现行规定的18元/座,经公司协调全年为 元/座。

座× 元×12月,合计为 元/年。

  3.3.3、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

  [20xx]16号文件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按实际营业收入的1.5%为计提依据,平均逐月提取,月营业额为 万元,则 元/月、 元/年。

  3.3.4、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上述企业代收费用,遇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整标准,按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3.4、其他应交费用

  3.4.1、安全统筹金: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重特大事故安全统筹金 元。

  3.4.2、二保预提费: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车辆二级维护工时预提费用 元,年底结算,多退少补。

  3.4.3、社保与福利费:甲方根据乙方承包车辆的用工情况,按乙方及聘用人员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乙方每月应按甲方核定的缴费标准向甲方足额交纳。

  3.4.4、其它费用:根据国家政策、法规需由乙方承担的有关费、税及甲、乙通过其它协议约定乙方应交的有关费用,乙方每月按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足额交纳。

  四、承包费用的减免:

  4.1、双方约定的月承包款,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变更和核减。若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战争、地震、洪涝等),按受灾程度以及甲方的承受能力,经甲方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适当核减承包款;若非自然灾害(如事故、承受能力、车辆被扣等)造成停驶的,承包款式减免按甲方《客运经营承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以客源不足为由停班或要求甲方核减承包款。

  4.2、乙方应交纳的企业代收费用,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减免。

  4.3、乙方应承包的其他费用中的安全统筹金、二保预提费以及甲方垫付的其他费用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减免。

  4.4、承包款减免事项发生后,乙方应一个月内书面申请(应附相关的事实证明与证据),由甲方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并按甲方核批的减免金额执行。若乙方不按时申请,跨月后甲方不予受理,即不再减免。

  五、权利、义务和责任

  5.1、本合同既是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又是甲方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管理的一种形式。若乙方违规违纪,甲方有权按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5.2、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提供车辆、车辆牌证和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线路营运牌证,否则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

  5.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运输质量信誉考核标准和甲方的车辆运行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不得擅自变更运行班次与线路,不得无故绕道行驶,不得强行揽客,不得路途甩客、倒客,不得无故脱班、停班、晚点、增、涨票价,乙方不得私自揽客,车辆运行必须接受甲方的稽查和跟车服务。凡因乙方服务不规范或违反旅客运输合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所有处罚概由乙方负责承担,给甲方造成不良后果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4、甲方根据线路客源变化情况,有权在乙方承包班次的线路上增减班次,乙方不得加以干涉和阻碍,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5、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凡乙方承包的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或车容车貌要求,甲方可对其实行强制性维修换件,其费用和所造成的停驶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承包车辆必须执行甲方的二级维护计划,并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指定的厂家内部修理厂进行修理和维护。二级维护按车辆行驶里程进行维护(其中区乡短途班车,每年不得少于四次)。缺少一次罚款400元。二级维护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实按次付清。二级维护工时预提费按3.4.2、条约执行。车辆年检、季检、临检等和驾驶员年审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并承担相关费用。

  5.6、乙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7、甲方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情况分析会,乙方须按时参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

  5.7.1、甲方每年组织两次安全技术大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车辆每次罚款200元,并责令其限期修复,对违章违规行为,依甲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实施处罚;

  5.7.2、乙方承包车辆的驾驶员除持有交警部门核发的同车型有效驾驶证和运管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外,还必须持有公司安全部门核发的《驾驶员上岗资格证》,并按甲方规定向甲方交纳安全责任押金和签订安全责任状;

  5.7.3、乙方承包车辆发生事故,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其事故招待费全部由乙方自理,事故损失扣除保险理赔款外,按责分摊,但乙方自付的事故损失赔款(不含事故招待费和保险理赔款)以15万元人民币为限,具体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司机、售票员伤残公司概不负责,全部由乙方自负。

  5.7.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承包车辆安装GPS系统,并负责保管、维护,应确保其在任何时候均能正常工作,否则,甲方可按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8、乙方承包车辆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自理;乙方及聘用人员(含主车司机、替班司机等)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及其聘用人员支付酬金。乙方在承包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发生的亏损由乙方承担。

  5.9、乙方所聘用的驾驶员必须符合甲方考试考核合格,并持有甲方有效的驾驶员上岗资格证,乙方与其签订好聘用协议后,才能与甲方签定本合同。

  5.10、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若聘用未经甲方批准认可的驾驶员担任驾驶工作的,则属乙方私聘行为,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在终止和解除前,甲乙双方必须全部履行执行期间的全部义务,具体处理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6.1、合同的变更条件:

  6.1.1、国家的政策发生变更;

  6.1.2、乙方承包班次的运行线路发生变化,需按规定另行签订合同;

  6.1.3、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6.2、合同的解除条件:

  6.2.1、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6.2.2、承包者死亡、严重伤残和车辆损坏报废;

  6.2.3、乙方患疑难病症或不治之症,由甲方或仲裁机构指定的县级及其以上人民医院鉴定,丧失劳动能力或需长期(连续3个月以上)住院治疗;

  6.2.4、乙方违法被判刑或劳教;

  6.2.5、乙方在经营中因身体或车辆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自选对象转包,待新合同生效时原合同解除;

  6.2.6、合同正常履行期满终止或因违约依法终止。

  七、违约责任和处理

  7.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为乙方违约,应负违约责任:

  7.1.1、超过约定时间,不按规定交足当月应交承包款(包括滞纳金)、企业代收费用、应交其它费用以及事故借(赔)款的。

  7.1.2、有私自出售(出租)、转让(转包)承包车辆或承包班次及其行驶营运牌证及侵犯甲方车辆与班次所有权的行为。

  7.1.3、有利用所承包的车辆或班次向外融资或募股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他人合资合伙经营的客运班车的行为。

  7.1.4、阻碍甲方在承包班次的线路上增减班次的;无故罢车、罢工、闹事,破坏企业正常生产与工作的;因乙方欠交费(税)导致车辆被扣的;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旅客投诉或有关部门查处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7.1.5、达不到运输质量信誉考核标准被运政部门决定将车辆退出线路经营的;严重违反甲方车辆运行管理制度和车队管理规定的。

  7.1.6、私聘未经甲方考试考核和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从事驾驶工作的。

  7.1.7、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的。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车停运,收回车辆及车辆与班次的所有牌、证,对收回的班次另行发包,收回的车辆可作任何形式处理,处理所得的收益,扣除乙方的承包款及其它费用后结算给乙方,同时乙方所有欠款如数还清,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应负责赔偿,并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给甲方。

  7.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甲方违约,应负违约责任:

  7.2.1、超过约定时间,未向乙方提供其承包的车辆及车辆行驶牌证;

  7.2.2、不按本合同约定及未经乙方同意,任意增加乙方应交承包款;

  7.2.3、不按本合同规定,擅自终止(中)止合同;

  7.2.4、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

  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给乙方,并乙方有权提请终止合同,合同依法终止后,车辆与班次的行驶与营运证由甲方收回,车辆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A、由甲方处理,其收益扣除未交足的折旧金、承包款及其他费用后归乙方;B、由乙方继续参加甲方其它班次承包;C、乙方交足全部折旧金、承包款及其他费用后,由乙方自行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八、班次循环顺序及具体运行时间约定

  九其它需协商确定的事项:

  十争议的解决

  在承包期间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法》等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纠纷未处理好之前,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不管何种原因,合同未依法解除前,乙方必须按期交纳车辆折旧金、承包款及其它应交费用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文件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甲方住所地:

  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5

  甲 方:民勤县汽车运输公司

  乙 方: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驾驶证号:
从业资格证号:
联系电话:1.(宅电) 2.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客运班车公司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管理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客运班车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营管理方式

  甲方对乙方进行经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自己全额出资购臵的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车辆以及营运线路承包给乙方经营,由甲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售票、统一结算、统一投保(五统一)按公车公营的运营模式管理。乙方承包甲方车辆及营运线路从事客运班线营运,应遵章守法,自负盈亏,安全行驶,优质服务,诚信经营。

  第二条:承包经营者及车辆

  1.乙方必须是经甲方公开竞聘被聘用后的合格驾驶员,乙方须另聘驾驶员的,由甲方对所聘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乙方与被聘方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公证,报甲方备案。

  2.车 型:
车 号:
车架号:
发 动 机 号:

  颜 色:
车辆登记日期:

  3. 车辆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经营期限届满,车辆下线或报废,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条:收费项目和标准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押金和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壹拾伍万元(其中:安全风险抵押金叁万元;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壹拾贰万元),该押金不计利息。

  2.经营期限内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车辆折旧及税金 元。乙方需在每月30日前缴清当月费用,每逾一日加收欠款总额1%的滞纳金,管理费标准甲方有权在上年度缴费标准基础上适度调整,其他税费政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3.车辆承包期内,车辆的所有权及线路的管理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承包经营权。待本经营期满后,乙方交纳的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由甲方一次性转为车辆折旧款。同时,经甲方允许车辆报废(或下线停运)后,乙方交清相关车辆营运手续,处理完安全和服务质量等纠纷,交清甲方相关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所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4.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首年度保险费,由甲方统一购买保险,此后年度由甲方按月平均额逐月向乙方预收下年度保险费。保险费是指按有关规定和甲方统一要求,购买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商业保险等所需费用。

  5.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管理费等涉及营运相关费用项目有政策性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另行不再做补充。

  第五条: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经营所需燃油、车辆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国家政策性燃油补贴,由乙方享受,甲方统一办理。车辆维修、保养原则上在甲方指定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厂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客运班车线路经营权和车辆产权。合同期满,乙方无条件将车辆报废或下线。

  2.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司乘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3.为乙方车辆提供营运所需的相关手续,及时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检、审等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4.协助乙方处理营运过程中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出险、并协助乙方办理理赔手续及善后处理事宜。

  5.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赔付。若甲方垫付有关费用,乙方全额承担;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

  6定期组织乙方及聘用驾驶员、乘务员进行安全例会学习,讨论、分析事故案例,奖评优秀驾驶员。

  7.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要求乙方按规定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8.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或大型公益活动等情况时,甲方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9受理乘客投诉,按照责任情况对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合同约定事项并按规定及时缴纳各项承包费用。

  2.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文明服务,设备完好,安全行车,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学习和相关会议。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相关手续。

  4.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做好事故现场勘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手续要求保险公司给予理赔,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

  5.爱护、妥善保管使用甲方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非聘用驾驶员驾驶。

  6.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质量信誉考核和年度审、检等工作。

  7.乙方不得私自转包、买卖承包车辆。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本合同的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两个月未缴纳各项费用的;

  2. 乙方擅自停运或罢运、聚众闹事、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 不服从甲方统一调度排班,造成严重后果的;

  4. 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包他人的;

  5. 发生交通事故,乙方拒绝配合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的;

  6.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性质恶劣的;

  7. 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8. 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9. 用甲方车辆为犯罪分子提供运输或进行犯罪活动的;

  第十条:合同终止

  1. 甲方按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2. 本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条和第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10000元。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过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代 表 人:

  乙 方(签字):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6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甲方住所地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客运车辆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本合同事项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承包标的物

  1.1、甲方将其拥有所有权的 客车壹辆交乙方承包经营 至 公路客运,该车车牌号 ;

  1.2、上述承包标的物下称承包车辆或车辆。

  二、承包形式

  依“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采取全责风险性承包形式。

  三、履约保证金、及承包费

  3.1、本合同双方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履约保证金 元( ),承包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于承包期满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承包经营期限 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车辆及牌照交付乙方经营使用;同时承包车辆的机动车驾驶证、购置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交由乙方保管随车使用。

  四、承包期限及使用权约定

  4.2、承包期间,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缴清次月的承包金:新G83050 ( )元( )(注:保险费、管理费均由车主缴付)。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已仔细阅读(知悉)并确认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所指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效力,甲方对乙方违规行为及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有权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5.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包车辆及相关牌、证等证件,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付一切相关经济责任。

  5.3、承包经营期间,车辆的一切经济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相关的税费、规定保险费及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次月所需支付的各种税费、规费(各种税费、规费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负责向相关部门交纳办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4、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车辆及乘客等所有的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每年度保险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将次年度的保险金额一次性足额交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

  5.5、承包经营期间,如因甲方经营管理需要统一在营运车辆内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在承包车辆内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安装费用及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安装费中超过 元部分由甲方承担);安装后若系统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无法使用须予以维修或更换的,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5.6、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因承包车俩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一切赔偿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7、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文明经营,不得以车辆进行违法、违纪及违规活动,违者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所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因违章、违法经营、投诉、服务质量等原因而被有关部门处罚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如不及时交纳(或赔偿),甲方可以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先行垫付,不足款项及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8、承包经营期间,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承包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必须到甲方所属台屿检测站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外,承包车辆按规定二级维护及竣工检测也必须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及检测站进行,工时费、材料费和二级维护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9、承包经营期间,乙方聘用的驾乘人员属乙方雇员,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的要求,报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持证上岗;乙方所聘用驾乘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但驾乘人员严重违法违规的,按照要求予以更换。

  5.10、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颁布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参加营运的驾驶员及其雇员必须参加甲方规定的安全学习、缴纳必须的安全教育费用。

  5.11、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加强对其聘用(雇用)的人员安全行车教育,防止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12、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报案,同时报告甲方,甲方协助处理;事故处理所需押金、费用开支及法院诉讼费、诉讼代理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事故车损坏需修复,费用由乙方垫付,待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后,甲方一次性付还给乙方;理赔款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5.13、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车辆如因交通事故致使无法营运的,乙方应将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交由甲方办理报停手续。车辆维修期最长为6个月,该期间承包金不变;车辆维修至6个月届满时,乙方仍无法投入营运的,甲方除依上述约定办理外,有权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5.14、承包经营期间,如遇政府部门的政治任务、抢险救灾或行业主管部门需要组织社会性、全行业活动,乙方有义务并无偿参加,同时应服从甲方的调配。

  5.15、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车辆在起讫地的进站经营合同与票务代理合同,统一由甲方办理,乙方负责履行。乙方的经营票款由甲方统一结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与站点私结票款。

  5.16、承包期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同时将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返还给甲方;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双方结清款项。

  5.17、承包期限届满后,如乙方在经营中无违规行为,且遵守交通法规、行业规则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六、合同变更与终止

  6.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确实发生了非甲、乙双方所能预计并不能克服的事项并足以影响合同继续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变更条款,届时以签订的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6.2、合同签订后,乙方因客观原因确需变更承包人的,需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承包人变更手续,原承包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由新承包人承继。乙方未办理承包人变更手续,不得擅自将承包车辆进行转包或变相进行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

  七、特别约定

  7.1、承包经营期间,非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丢失、报废(如发生交通事故、盗抢、自然灾害等,下同),乙方已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此外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2承包经营期间,非因甲方原因造成承包车辆报停,乙方已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遵守以上所有条款规定,若有违反,均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总则:承包经营期间,因乙方违约,或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细则:

  8.1、乙方每拖欠一天承包金及各项规费、税费、保险金等费用的,甲方则以乙方拖欠总额的日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若乙方拖欠承包金及各种规费、税费、保险金等费用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追回欠款,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8.2、按本合同第5.7条约定,乙方未在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违约行为,除向甲方返还垫付处罚款外,按未补足金额的日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8.3、乙方违反本合同5.1、5.7、5.10条的约定,违反经营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被行政机关处罚造成甲方声誉受损,以及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

  8.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5条的约定,不服从甲方管理,未在承包车辆内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或在系统损坏无法使用后不予以更换的,视为违约,应付给甲方违约金 元;未按期缴交系统月使用费的,亦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元。

  8.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8条约定,承包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未到甲方所属的台屿检测站进行的,属违约行为,每次承担违约金 元。此外,将承包车辆的二级维护及竣工检测在甲方指定外的修理厂或检测站进行的,亦属违约行为,承包车辆乘座位在 座以下的,每次承担违约金 元。

  8.6、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包车辆转包或与站点私结票款,属根本性违约行为,除全部返还已结票款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8.7、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因承包车辆交通事故致使无法营

  运,并在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6个月届满时仍无法营运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8.8、本合同解除或期满后,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交还甲方;乙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逾期七天以上的(含七天),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甲方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亦作为违约金,不予以退还。

  8.9、乙方聘用的驾乘人员使用本合同对乙方的违约责任条款,若有违约,由乙方依前述各项承担责任。

  8.10、由乙方的原因引起纠纷(包含但不限于诉讼),乙方应支付甲方因此所支付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

  九、争议解决办法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合同附本合同生效。

  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遇有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0.1、本合同所称价款均为人民币。

  10.2、本合同甲乙双方确定的地址(住所地),为相关文书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按本合同确定地址邮寄,即视为送达。

  10.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乙方向甲方足额交纳了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法人代表:

  住所地:

  邮 编: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所地:
联系电话: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包方):

  为确保甲方与建设单位 签订的 工程工作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面、按期、保质完成,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该工程项目联营承包事项经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授权委托

  甲方将本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部内容授权委托乙方具体履行。乙方作为甲方派该项目的委托代理人,代表甲方同建设单位全面履行。

  第二条 承包原则

  严格执行公司关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方针,保证工期按时完成,遵守甲方各项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并全面贯彻执行,确保《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各项义务得到全面履行。乙方违反上述原则经甲方指出不能纠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委托承包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名称:

  2、结构类型:
框架 结构。

  3、建筑面积:
m。2

  4、工程总价(合同价款):约 万元大写:

  6、质量要求:见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

  7、合同工期:见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

  8、承包范围:见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

  9、结算方式:见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

  第四条 承包方式

  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2%上缴给甲方,作为甲方项目管理费;另外在签定本合同之日缴纳合同总价的 作为乙方的保证金(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文明施工、管理到位、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技术资料完善等)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上述现象发生,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税金、劳保、交易费、保险等需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详见第六条第1款。

  第五条 乙方承包义务

  乙方保证完成以下承包指标:

  1、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工程质量标准:见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

  3、工程施工期间,乙方依据甲方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工程管理细则、关于质量、成本、工期控制指标和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条款,代表甲方逐项全面履约。对经甲方同意并与业主增补的协议,乙方也要全面履约。乙方必须配备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甲方对项目另有要求标准的,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最终责任依据。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依据甲方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建设单位工程管理细则。

  5、技术档案与合同有关的经济整理与移交:为了完善工程技术资料,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技术资料按照统一地标格式制作,由乙方完成,乙方必须按时报送所需要送检的试验报告,如逾期不报或试验报告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工程债权、债务的清理:该工程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全面负责进行清理,该工程的所有债务由乙方负责偿还。

  第六条、管理费上交及税费缴纳

  1、乙方应缴纳的费用:

  ①项目管理费:2%;

  ②税金:工程总价的 5.365 %(税金如乙方缴纳,甲方不扣除),其中:地方所得税按照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规定执行;

  2、工程款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确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必须由甲方财务开具发票或收据向付款单位直接收款,进入甲方指定的专用帐户:开户行户名:
,开户行为:
,帐号为:
,甲方按每次实际收取工程款(进度款)金额扣除乙方应缴的第1条所列各项费用后,其余全部向乙方转付并由乙方支配使用。

  3、税金的缴纳:乙方按进度款的5.365%(含税金、外经证)向甲方缴纳后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开具外经证及税票。

  4、该工程施工成本的帐务处理由乙方完成并于每季度向甲方交账一次,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工程施工成本所需发票(例如原材料、劳务费等所有)甲方有权按国家规定税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对本承包合同的履约情况 。

  2、负责检查项目部的经营过程,严格进行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各项技术方案的归档及报送,对不按时报送的项目,按规定给一定的经济制裁。

  3、项目完工后,通过五方认证,无安全事故、无质量隐患,质量达到合格,按国家质量保修规定进行结算。

  4、尊重并维护承包人依本合同取得的承包经营权,保证承包人在不违反国家施工规范规定的情况下正当行使管理权力。

  5、乙方如果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甲方积极配合给予盖章。

  6、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部技术专用章壹枚。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工程承包经营合同中的内容、权限范围和各项指标,进行自主经营管理,确保上交,全面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项义务。

  2、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向甲方报送有关报表。

  3、实行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必须为现场所有施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施工过程中发生现场人员人身伤亡事故,应当立即向甲方书面报告,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发生的医疗、赔偿等全部费用。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禁止将本工程转包,如发生转包,甲方可随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因安全、文明生产、质量给甲方造成声誉影响和工程进度滞后,建设方罚款,甲方有权追究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5、 严格管理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和技术核定工作,按要求组织施工,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6、乙方在履行甲方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有权代表甲方同建设单位签订不损害甲方利益的会议纪要、变更签证、补充协议、有关通知、工程结算。但因此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甲方信誉的,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损失。

  7、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乙方在项目管理中应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在收到劳务队提交的上一期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并核实确经本人签字后,方可支付下一期劳务费,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拨付,乙方无条件配合。

  8、负责工程拖欠的清理、对停、窝工损失的索赔。需甲方出具手续的,由甲方出具,其后果、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9、工程承包经营期间所欠的材料、劳务、租赁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如乙方不能按时及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拨付,乙方无条件配合。

  10、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招投标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费,与甲方无关。

  12、所有工程结算均由乙方同建设单位完成,甲方配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项目管理费,经甲方通知后仍然不上交的。

  2、乙方未按约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3、乙方未经过甲方直接从建设单位领取工程款,经甲方通知后拒不改正,并拒不按比例向甲方交纳管理费。

  4、乙方擅自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

  5、乙方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

  6、乙方擅自以甲方名义进行对外活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如单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并承担因违约后果所发生的费用,并处罚相应金额10%的罚款。

  2、甲方对乙方违反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或经甲方指正拒绝整改的,甲方应追究乙方责任,情节严重者解除本合同,罢免乙方的项目经理职务。

  3、乙方在承包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由乙方向甲方按合同总造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工程印鉴的刻制和使用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项目技术专用章,由甲方备案,乙方领用。该专用章乙方仅限于工程资料使用,不得用于对外任何经济合同,否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乙方需加强对印鉴的管理,专人保管,并做好每次的用章登记管理,以供甲方备查,如发现乙方违规使用,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印鉴。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约定:如本合同在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就协商结果订立补充协议,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保证金交纳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8

  经营业主(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租赁人(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为乾县神龙出租公司合法经营户,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其所经营的车辆租赁于乙方。为规范其经营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提供出租汽车陕DS1697 ( 羚羊 )一辆以及随车手续,甲方保证该车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符合合法经营条件。乙方租赁时必须提供其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及驾驶证、资格证,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提供甲方及所属公司。

  二、双方约定、每月的租赁费为 元 (大写 :
),乙方必须于每月底前将租赁费交于甲方,并在合同生效时交纳风险押金 10000 元(大写 :壹万元 )。

  三、甲方负责承担保险、牌照有偿使用费;乙方负责月度管理费、二保、审营运证费、审灌、审车、审计价器、修车、换轮胎及由乙方造成的其他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对于交通事故,甲方只负责提供相关理赔手续,其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交通事故时车辆的停驶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正常机械磨损导致发动机大修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人为因素造成的大修由乙方负责。变速箱发生问题修理费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满后,乙方给甲方交车时要保持原来正常车态。

  六、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乙方将车辆归还甲方时对车辆验收合格,并确认乙方未拖欠租赁费、修理费、违章违法行为及没有其它经济纠纷时,于交车后30日后将押金退还乙方。

  七、自乙方租赁起3日内,如发现车况不适宜租赁,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给予检查、修理。乙方租赁期满将车辆交还甲方后,3日内如甲方发现车况不符合乙方租赁时的状态。如3日内,任何一方不提出,超过3日后,即视为接受。

  八、如一方违约,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如造成损失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对方,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上级部门给予车辆的政策优惠及各种补助均由甲方负责领取。

  十、本协议租赁期限为 一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十一、任意一方有事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9

  甲方:蒋岙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就蒋岙村碾米厂经营权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村碾米厂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碾米厂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碾米厂经营权,不得买卖。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价格: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按 元/年(大写:
)支付给甲方。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承包期内,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付清承包费,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乙方在自主经营当中如果出现严重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承包履约保证金,而且收回承包经营权。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碾米时间:定每月三天,即初六、十六、二十六。农忙加班一个月(即逢3/6/9)

  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并自负盈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保护和维护好碾米厂及其设备,其他需要的设备承包者自备,如已有设备损坏,按价赔偿(设备如损坏或有故障乙方及时维修并费用自付,并保持清洁卫生)

  3、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碾米厂及其设备的损失,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集体的赔偿义务。

  4、碾米厂经营过程中电费乙方自负。

  5、乙方在碾米厂不准堆放其他杂物,并监督他人不准堆放杂物。

  6、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经营中,不得影响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

  七、承包期满后,甲方验收碾米设备能正常运行后,甲方将乙方的1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记息在一个月内退还。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在承包期内,乙方提出不愿承包,甲方将没收1000元履约保证金。

  九、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0

  甲方:上海某某某有限公司

  乙方:A

  丙方:B

  丁方:C

  戊方:D

  鉴于甲方系由A、B、C、D四人合资共同设立。经股东共同商议决定由乙方担任甲方公司总经理,为了明确各方责、权、利关系,保障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经各方充分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丙、丁、戊各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各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并确认本合同为各方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甲方由乙方负责承包经营,承担总经理责任制。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乙方承担公司法关于高管的民事责任。

  二、乙方在经营期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各项政策规定。乙方承担以下义务和享受以下权利:

  1、乙方在承包期内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经营。

  2、乙方应本着勤勉、忠实原则,对甲方公司尽到善良管理人职责。

  3、乙方须在甲方经营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如需增加经营范围,则乙方应根据章程规定办理。

  4、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贷款、抵押、担保等经济活动。乙方如欲将其对甲方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应书面征得甲方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进行。

  三、承包期限:十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承包期限届满,如需续签,各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四、财务和资金安排:

  1、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经营所需的全部资金、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筹措,如需添置各项设备、家具用具,则该添置的财产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履行时全部归属于甲方所有。各方应在定期结算时同步确认乙方添置财产的数量、价值等,乙方所购置的资产,由乙方支配、使用。

  2、在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甲方公司各项经营费用,由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共同承担和支付。如果一方已经先行垫付的,计入公司开办费,由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平均分摊。

  本合同订立当日各方应将公司现已发生的费用、财产进行结算、确认。

  3、鉴于乙方自行承担和支付甲方公司运营期间的所有费用,在处理具体项目业务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也均由乙方自行筹措,各方均同意乙方免付承包管理费。

  4、具体项目的安排和结算:

  (1)在乙方引进各项产品或者进行各项具体项目时,根据项目或产品的具体情况,各方另行约定项目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净利润分享比例。

  (2)项目进行中和结束时,各方应及时对项目中的费用、收入等进行结算和分配。

  (3)项目净利润的确认依据会计法和相关规定,或各方约定执行。

  (4)在各方就净利润分享比例未达成共识之前,该利润留在甲方公司内作为公司发展基金。

  五、经营:

  1、乙方有独立经营自主权,但不得违反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不得超出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2、乙方所开展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名义进行,不得违反公司法竞业限制义务。

  3、乙方以甲方名义签订的合同,须留存公司,或提交甲方财务部门备案;结算时,应向甲方财务部门告知合同履行情况,并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合同履行完毕时,乙方应告知甲方财务部门。合同履行时出现异常情况时,乙方应立即书面汇报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以及异常的具体表现,并提出解决方案。

  4、乙方有义务依法建立会计账簿,在经营中依法纳税,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和公司呈报财务情况。

  5、乙方在承包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由乙方妥善处理和解决,如因乙方经营不善,造成甲方或丙方、丁方、戊方蒙受损失,丙方、丁方、戊方有权依据本合同或者依据公司法向乙方追偿。

  六、人事安排:

  1、乙方可以自行聘用相关人员,决定员工的薪资待遇,乙方聘用员工须依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所聘用员工工资、保险等全部费用(包括员工因工伤所产生的费用)并承担全部责任。

  2、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需乙方签字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乙方在与甲方的本合同期满时或本合同终止时应妥善处理好员工的分流问题,否则造成公司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公司印鉴和证照管理:

  1、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可持有和保管“甲方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等证照和文件”(附件:预留印鉴)。乙方应完善印鉴使用管理备案制度。

  2、乙方使用上述合同章印鉴所订立的合同,乙方应负责妥善安排严格按照合同执行。非因甲方或股东方原因造成该等合同履行不能,或者因履行该等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概由乙方个人承担责任。如果造成甲方或股东方经济损失的,权利人有权向乙方追偿。

  3、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履行时,乙方均应立即将所持有的上述印鉴、证照归还甲方董事长或执行董事。

  八、终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各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本合同,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终止:

  (1)本合同的存续违反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3)本合同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

  (4)本合同被解除或被撤销;

  (5)甲方破产、被关闭、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或发生其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

  (6)乙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各方当事人将终止本合同或另行协商解决;

  (7)如果由于政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各方当事人将终止本合同或另行协商解决;

  (8)本合同期限届满。

  3、本合同规定期满或终止,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合同各方根据本合同和公司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4、在本合同约定的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提前终止合同,由于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责任方承担。

  一方违反各方签署的项目分配方案,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的,责任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各方合意以书面协议提前终止本合同,各方应共同指定或委托审计单位对甲方财务进行审计。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股东会过半数表决权股东通过决议同意,乙方不应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九、解除本合同后的处理

  1、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丙方、丁方或戊方解除本合同的,根据各方已经生效的项目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的利润、酬劳,任一方无权要求返还。

  2、如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情况下,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为甲方添置的财产归属于甲方,乙方无权获得财产补偿,且乙方因违约给各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3、非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情况下,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为甲方公司添置的财产归属于甲方,甲方对于乙方损失予以赔偿,丙方、丁方和戊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各方约定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或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2、如果因任一方违约造成其他方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见的间接损失及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税费、一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律师费用、诉讼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等。

  3、如各方均有违约行为,各自承担违约责任。

  4、各方均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进一步扩大;如因一方未采取措施造成损失发生或扩大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甲、乙、丙、丁、戊五方均确认,签署本合同完全处于自愿,对本合同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已经明确,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形。

  2、本合同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违约及延误行为给予任何宽限或延缓,不能视为该方对其权利和权力的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依据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应享有的一切权力和权利。

  3、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不影响或不损害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执行性。但本合同各方同时亦应停止履行该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之条款,并在最接近其原意的范围内仅将其修正至对该类特定的事实和情形有效、生效及可执行的程度。

  4、如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各方应及时进行结算,互不追究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损失,但违约行为除外。

  5、本合同各方应就本合同之签订及内容保密,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三年。

  6、本合同自甲、乙、丙、丁、戊伍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各方之间所形成的合同、协议、纪要、备忘录、承诺等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均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发生争议时,各方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二份,其他各方各执一份为凭。

  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戊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宾馆茶楼、超市交付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

  综合楼一楼茶楼、超市。

  二、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租金付款方式:

  第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付 租金 万元;

  第二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全年 万元;

  第三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全年 万元。

  时间为三年。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乙方,承包费另行协商。

  三、 承包费:

  每年上交宾馆 万元,每年进场前一次付清,三年共计 万元。

  四、茶楼、超市经营方式:

  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五、承包期间的费用计算:

  1、乙方在经营期间,水(冷、热水)、电、中央空调费,按计量表计量数由乙

  2、乙方的各种税收由乙方承担,由乙方缴纳;如果税务部门稽查其他收入,其

  3、乙方必须承担公共费用,如:排污费、物价调节基金、垃圾清运费、治安费等,此项费用凭相关部门收费数额分摊,分摊方式:收取各相关费用的15%;

  4、乙方员工住宿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卫生监督费、员工体检费和疾控监测费由乙方承担;

  6、以上费用必须按月缴纳,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回。如果连续二个月不缴纳,甲方有权停水、停电,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缴纳,则合同自行终止。所余押金不退还。如果押金扣除后还不能结清,甲方有权依法追缴。

  六、押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每年必需一次性交纳2万元押金(现金)(不计息),押金和承包金到账后,方可进场营业。合同期满后乙方没有拖欠员工工资,及合同中所涉及甲方费用没有拖欠的情况下,押金如数退还。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所需的营业执照和茶楼、超市所使用的财产清单(附表);

  2、有权对乙方的卫生、食物、安全和设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

  3、对移交给乙方的设备、设施财产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和有监督权;

  4、有权监督乙方合法经营;

  5、为乙方员工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宿舍场地(仅限一楼茶楼);

  6、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工作;

  7、甲方来[客消费享受8折优惠;

  8、甲方茶楼、超市原有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如因甲方债权债务或其他事项影响乙方经营,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如遇特殊情况要终止合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则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出乙方合同时间后按月计算的承包金。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收益权、分配权;

  2、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不得有欺诈行为,不得聚众赌博和超范围营业,(尤其是不得经营与餐饮部相同的内容)否则乙方后果自负;

  3、因乙方不愿承担保安人员费用,故其财产、人员安全由茶楼自行负责,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与宾馆无任何关系;

  4、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按宾馆规章制度办事,如有违反,则按宾馆制度处罚;如乙方人员工在宾馆或者以外的地方有违法乱纪行为,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所雇用的劳动力办好各种保险,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其劳动者利益与宾馆无关;

  5、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的相关会议和学习,并为做好宾馆工作共同努力; 6、 乙方在经营期必须严把食品卫生关,以防中毒事故发生,如经营超市,其食品和饮料必须严格把关,严防过期、霉变和“三无”食品上柜,一经相关部门查处,其责任和处罚由超市负责与宾馆无关。如有此类事件发生以及连带事故责任和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8、 如遇特殊情况要终止合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则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9、如遇宾馆有大型会议或活动,需要抽调乙方人员时,乙方必须支持与配合;

  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经营期间和合同期满后,不得将茶楼、超市及宾馆烟草专卖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一经发现,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全部责任。且在合同期满后,烟草证归还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九、其他事项:

  1、 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乱挖、乱接、乱搭,一经查处,每次罚款5000元,对未按要求私自操作所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 乙方如要装修,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且不能破原有房屋原始结构;如乙方经营期间对其装修,合同期满后,则采取“来修去丢”的原则,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残值要求;如果乙方添置了固定资产,甲方可以受理,如甲方不能受理则由乙方自行处理。

  3、 乙方全体人员必须高度树立安全意识,如因烤火或其他原因引起火灾事故,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 如卫生防疫部门要对乙方员工进行健康抽查体检,乙方必须配合并承担全部费用;

  5、 乙方经营期间一旦把关不严,如有假冒伪劣产品经销遇到有关部门查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乙方经营期间的仪表、管道、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原材料由乙方负责,人工由甲方负责;

  7、 承包期间如因房屋出现漏水,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如因乙方人为原因损坏,则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8、 乙方经营期间和合同终止时,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和司法纠纷与甲方无关,一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财产移交表移交财产,如有损坏和遗失,照价赔偿,否则从押金中扣回;

  9、乙方承包期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经营,则承包费酌情减少。

  10、合同签定,交了租金和押金后,如乙方两个月内不营业,则视为自动放弃,押金不退,甲方有权收回,并可以对外重新发包。

  十、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协商补充,其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经营方(以下简称乙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经营浴池座落于营口市西市区建新里2号楼,建筑面积407.8㎡。房屋质量良好,浴池经营设备良好。

  第二条、承包期限从年日至年止,提前半年通知对方是否继续承包,提前两个月交下期三年租金 元,一次交齐,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大写 ,一次性现金结清。乙方设备押金、月票押金及经营不善导致停业违约补偿甲方人民币贰万元整。

  第四条、乙方负责支付在经营期间,水费、电费、煤费、卫生费、各种税费等相关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房屋用途,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只能用于经营大众浴池,如改变用途,由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售洗浴用票在合同终止前自己自行负责收回,甲方不承担。

  第六条、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后解除承包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擅自将经营场所经营权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经营场所进行非法活动,导致营业执照吊销及停业(需赔偿甲方浴池损失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

  4.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乙方期满后所欠各种费用,由乙方结清。

  第八条、免责条件:

  1.在承包合同期间,若经营场所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因盗窃、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经营者发生所有事故纠纷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遇政策性动迁,或其它政府行为导致合同终止,甲方返还乙方所剩余承包款,乙方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乙方交付全额租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诉请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3

  发包方:___________ (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乙方)

  为更好,更有效地盘活我村___________市场地资产、充份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市场的经济效益,根据___________市场的实际情况,依据《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市场概况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市场位于东莞市清溪镇上元村,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市场各项设施及建筑状况以乙方20xx 年 月 日所看到的现状为准。

  二、承包期限

  甲方将___________市场整体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期限为20xx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交租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人民币元(大写。承包费用采取按月缴交的方式,乙方需于每月 日前缴清当月租金。

  四、合同保证金的交纳

  乙方需于签订合同之日内交纳人民币______元(大写元正)合同保证金。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将该笔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应办理好 市场交接手续。对于该市场内原有的承租户,乙方将市场档口对外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自交接之日起,市场由乙方经营管理,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及费用(如市场管理人员工资、税收、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认为需要对该市场进行改造的,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提交有关改造方案。乙方改造市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自市场改造之日起4个月内,甲方免于收取乙方承包费。

  八、筑设施的赔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出资建造的设施赔偿则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之日起, 市场所有建筑及设施(含乙方出资建造的各类建筑及设施)归甲方所有。

  九、甲方权力、义务

  1、甲方及有关部门有权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统一对市场进行考核,乙方须予以积极配合;

  2、在日常管理中,甲方有权派出工作人员对市场进行巡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十、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市场用于经营,保证市场有序运营。

  2、乙方应积极配合村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并负责出资购置市场消防安全等各类用品。

  3、乙方自行承担市场各类设施维修、维护的费用,并承担市场正常运行的各项经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市场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已缴交的合同押金。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时缴清租金,若迟延交租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缴交人民币 元(大写 )滞纳金;若乙方延迟支付租金30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已缴交的合同押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4

  聘用单位:(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包厨房者(受聘人):(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局、民政局及烹饪协会的有关法规条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 甲方将座落于 市(县、区)地段 的厨房承包给乙方做技术管理工作,职务为,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止。

  二、 甲方每月付给乙方承包工资:人民币 元,(大写:万千 百元整)。每月 号为支付上月工资发放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甲方拖欠工资自每月的工资发放日起7日后,乙方则无需再遵守本协议,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资(上月未发工资加本月实做天数的工资)和厨房人员回湖南的相关车费。如协议未果,乙方有权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解决。

  三、 乙方自行组织安排熟练操作技能的厨师担任厨房内切配、正、副灶台、蒸炉、打荷、冷菜间等技术岗位工作,并负担工资。厨房内洗涤卫生杂工由甲方负责安排人员并负担工资。

  四、 在乙方承包期中,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约定的生活待遇(包括免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如对乙方人员安排烹调技术有所异议,可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达到双方满意。甲方在营业期间若生意红火,增收营业额,应相应增加乙方工资。

  五、 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协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则,一方应加倍赔偿另一方相对应的经济(工资)损失。

  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按原协议执行。

  七、本合同期限届满 ,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协商未果,则合同到期本协议自动失效。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同时产生法律效力。

  九、乙方或者乙方所属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用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
(签名盖章)

  乙方:
(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5

  经营合作甲方:

  经营合作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现承租一间商铺位于 斗门里维埃拉146号铺 房屋(建筑面积80㎡)与乙方进行合作经营。

  合作期限暂定_____年,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作协商。双方合作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负责提供商铺(基本装修到位);乙方负责经营管理,乙方每月以现金定额形式向甲方按期交纳房屋补偿金;商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交纳。经营中损益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房屋补偿金交纳期限: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合作押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后每月底(29日)前交纳下一个月补偿金一次,月金额起算: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需在室内外进行装修时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同意并按要求进行报建,但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的结构,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合作双方的变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则追究乙方责任。

  五、在合作期间,乙方以汇款方式向甲方交纳房屋补偿金,汇款单作为凭证备查。

  六、乙方自己负责在经营期间发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小区管理费以及各类税费。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协议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七、合作期内因乙方责任终止合作协议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没收押金并收回商铺经营权,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1、恶意欠款累计达一个月;

  2、中途单方面无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进行违法行为;

  4、故意损坏房屋结构和设施设备;

  5、违约。

  八、乙方违反协议第七条任何一种情形,在接到甲方终止协议通知书三日内,自行清理房屋内物品,将房屋退还甲方。逾期占用,未搬出的物品则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进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费由乙方负责。

  九、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若要提前终止协议(不包括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补偿,如因国家建设或出现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须终止协议时,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纪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现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协议期满如不续约,甲乙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期限一到,乙方应无条件将商铺交回给甲方。经双方移交无误后,甲方需退还押金给乙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
合作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6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上岗证:
CNG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市有关出租汽车管理政策和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关于车辆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甲方拥有车牌号 甲方具有出租车辆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营运车辆的完全所有权。

  第二条:承包人资质要求,具有出租汽车客运资格,符合出租汽车经营所需的相关资格和证照,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品德良好,无不良嗜好。

  第三条:合同期限和工作时间

  本承包营运合同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承包费及支付方式和保证金使用

  1、承包期内,每月承包费标准为 元,月头付款方式,承包费用乙方按每月日将款汇在银行卡,不按时支付租金的,累计时间超过 日的,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保证金。

  2、为保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证本合同的如期履行和甲方车辆财产不受损害,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保证金。①甲方有权扣乙方保证金在承包期限内是否有违章罚款,保留100天后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②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应在30日内将乙方,如果违反则用于抵扣违约金等费用。③若存在交通事故未处理完结,该保证金暂不返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拥有该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车辆所有权、车辆更新权、管理权和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如因特殊情况(如转让车辆、更新等可变因素),应提前 天内与乙方取得联系或者书面通知。

  3、甲方享有政府对该车的所有福利、补贴、包括油补。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出租汽车营运,并享有合法的收益权。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应安全行驶、文明服务,每月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2、根据承包车辆营运需要,乙方可自选定驾驶员,所聘驾驶员应符合出租汽车客运资格条件。

  3、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按时交费、车容车貌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服务规范、设备完好、行车安全。

  4、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通知甲方,积极做好车辆的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5、车辆在营运中因违章、违规所受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承包期间,承包车辆所发生的一切维修和保养、检测等所有车辆产生的费用(如保险、发动机大修、年审、计价器年审、公司费用、钢瓶年审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7、营运时应随车携带所有营运证件和必备的营运票据,确保营运标贴完整、清晰。证件、票据、标贴遗失后及时申请补办,费用自理,否则后果自负。营运票据被盗或提供他人使用,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8、乙方因交通事故给他人带来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逃逸、谎报或瞒报交通事故,并遭保险公司拒赔,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和全部费用,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及责任。

  9、乙方或驾驶员在营运中,因疾病、酒醉、分娩、自残、殴打、自杀、交通事故伤害、刑事案件等行为造成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0、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承包费。

  11、合同到期后,乙方归还的车辆应保证设备齐全,设施完整,否则,将扣除保证金用于维修设备和设施。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承包期内,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出现重大服务质量事件,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的。

  2、因违法犯罪被拘留、判刑或强制戒毒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能从事承包营运。

  3、因乙方原因致使驾驶证、客运资格证失效。

  4、不按时交付承包金,累计事件超过 天,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保证金。

  5、因乙方其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前款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合同终止

  (一)、本承包经营合同期届满,本合同终止。

  (二)、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提前终止。

  1、乙方因伤病经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并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无法继续从事营运的;

  2、因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因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不能继续履行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收回承包车辆及相关营运证件,与乙方结清违约金、租金等各项费用后,免息退还乙方承包服务质量保证金。乙方如未结清租金等各项费用,不支付违约金及补偿费,甲方有权以乙方服务质量保证金冲抵,冲抵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追缴。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对合同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并愿意按照约定条款履行合同并签字盖章。

  (二)全车证件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为了方便市场管理,甲方同意将 市场经营承包给乙方经营。在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和承包费

  1、 承包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乙方从承包之日起,每年按要求向甲方缴纳承包费元。承包费按年预先支付,即 年 月 日前交清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承包费, 年 月日前交清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承包费。逾期不交则视为违约,立即终止合同,不退还保证金。

  二、保证金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时,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壹仟元整)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乙方严格履行合同,并且经甲方对市场建筑及相关设施检查确认无损坏后,如数退还保证金(不承担利息)。

  三、乙方承包范围:

  地坪砼面1110平方米,可供使用台面122个,门面2间,猪肉挂钩48付。

  四、乙方承包期间责任:

  1、 乙方对市场内的秩序、卫生、安全(大棚内)等进行管理,若市场内发生不安全事故及吵嘴闹架等事件,乙方要应及时处理,所造成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2、 乙方代甲方按规定按时、按规定足额收取市场摊位设施费,并确保市场用水用电和市场整洁卫生(用水用电及市场卫生清扫清运所产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3、 乙方要自觉维护市场建筑和设施进行简单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及开展其他活动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给予支持。

  5、 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市场用水、用电。所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如不按时结清水电费,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遵守的规定: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服从县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管理,不得转让市场承包经营权。

  3、 在管理中必须文明管理、礼貌服务,确保市场正常运作。

  4、 乙方如在承包期满后不再承包,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保证金,不退还保证金。

  5、 承包期间,乙方因故终止承包合同视为违约,不退还保证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以上条款,乙方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退还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签章):

  乙方法定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8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江门市滘头五星新村12号底层铺位福利彩票店”商铺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间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基本情况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滘头五星新村12号底层铺位的“第44120xx9号福利彩票店”商铺及内部设施(福利彩票机一台、电视机一台、固定电话一部、台桌2台)交给乙方承包经营使用。

  1.2乙方承包“第44120xx9号福利彩票店”后,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1.3承包期限为1年,从20xx年11月23日到20xx年11月22日止。

  第二条 承包形式上交利润、保证金的支付

  2.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保证承包期限内将乙方当月福利彩票电脑销售的利润于次月10日前返还给乙方。

  2.2利润计算方式:按照上月销售额的7%计算

  2.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风险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合同期满后,在乙方结清承包费用、水、电、电讯等各项费用,甲方商铺验收合格后应如数返还乙方。

  2.4乙方承包该商铺后需要支付给第三方(铺位产权人)场地租赁费用,及水、电、网费等费用。

  第三条 债权债务承担

  3.1 在乙方承包前商铺产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

  3.2承包经营期间,商铺实行独立核算,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后在经营中所产生的场地租赁费用、水、电、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在收到付费账单或付费通知单后应按时清结各项款项。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1乙方负责商铺经营、人员的配置管理,并对经营中所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卫生、税务等事项全权负责。

  1.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不得以其他方式交他人经营,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3乙方经营期间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广东省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相关处罚和奖励条款。如违反规定向甲方赔付相关费用。

  第五条 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 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双方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只用于此次承包经营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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